日期::2022-01-17作者:网友整理人气:
古往今来,社会关系中充斥着礼物的影子。《诗经》中有云:“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礼物不是为了答谢,而是用以珍重情意、永结为好,故而后世也有欧阳修的“鹅毛赠千里,所重以其人”。 而经济学中,也一直不缺少礼物的影子,诸如礼物的信号传递理论,甚至有“礼物经济”(gift economy)的概念。
现有研究表明,礼物可以促进社会互利互助,但与此同时,礼物也因其负外部性广受批判:礼物收受方可能会因此改变决策,从而损害第三方利益。礼物因此也被视为公司管理恶化、医疗费用激增、政治分肥等现象的主要诱因。那礼物的负外部性是如何体现的呢,又该如何管理防范呢?Ulrike Malmendier和Klaus Schmidt发表在《美国经济评论》(American Economic Review)的《你欠我的》(You Owe Me)运用实验及理论模型给出了答案。
作者设计了实验组(Gift Treatment,“GT”)和对照组(Baseline Treatment,“BT”和No Externality Treatment,“NET”)三组实验,以研究小礼物(钢笔、咖啡杯、午餐买单等)对决策者的影响。其中送礼是无条件、不基于最终结果的,此外,所有参与方仅有此一次互动,即不涉及长期客户关系维护。在GT和BT两组均包含一个决策者、一个委托人,和两个生产厂商,决策者代表委托人选购厂商的产品。产品是50/50对开的彩票,收益区间是[3, 20],收益归委托人所有。决策者的报酬是20个币(Token),独立于其采购选择。
在GT实验组中,期初,一个厂商会被随机选中,成为潜在送礼人X(方便起见另一个厂商称之为Y),并获得一个币,可用来送礼。礼物一旦送出,决策者不可拒绝,且其收益会增加两个币。X即被决策者选中的厂商收益是16个币,Y的收益是0。每次实验开始前,X并不知道自己和Y厂商的产品质量,以排除质量信号作用的影响。委托人知晓存在送礼行为的可能性,但不清晰X是否将礼物送出,也不知道哪种商品最终被决策者选中。
在BT对照组中,送礼被禁止,以测试决策者是否有能力做出符合委托人利益的选择。而在NET对照组中,送礼设定与实验组相同,但不存在委托人,决策者也无固定收益,即决策者自己承担决策导致的结果。
实验结果显示,在BT对照组中,决策者的决策与代理人的选择未见显著差异,说明决策者有能力做出符合委托人利益的选择。而在GT实验组中,决策者的决策与委托人的选择差异显著(p < 0.001),说明礼物显著影响了决策者的行为。在NET对照组中,实验结果显示礼物的影响仍旧存在,但相比GT要弱得多。这也证明了作者的猜想:即使在单次交往中,赠予低价值、不含产品质量信息的礼物仍能够显著影响礼物接受者的决策,而当决策成本由第三方承担时,礼物的影响更大。
此外,作者也用实验方法检验了三种常用处理送礼行为的方法——信息披露、礼物价值上限与利润分享——的效用。信息披露旨在告知第三方礼物的存在,提请其关注,例如美国要求政治团体宣布支持者的捐赠,以让选民了解其利害;礼物价值上限意在限制礼物价值从而降低其影响,例如美国加州规定当地当选官员每年度从单一渠道获取的礼物价值不得超过420美金;利润分享是指委托人给予决策者一部分收益,从而协调两者利益使其保持一致。实验结果表明,对信息披露的规定可有效影响决策者行为,而对礼物价值的上限不足以降低送礼的影响。此外,令人惊奇的是利润分享具有双刃剑性质:委托人同意合作对决策者行为有正向影响;但若委托人拒绝利润分享,决策者可能因此做出报复性行为,从而进一步增加效率损失。
礼物是送礼者向受礼者传递信息、情感、意愿的一种载体,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礼物在一定程度上协调了双方的利益,但赠受双方的利益联结对于第三方来讲确未必是好事。如何更好规范送礼行为,值得政策制定者与经济学家共同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