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1-17作者:网友整理人气: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中第五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如下:
第三十三条 禁止寄递或者在邮件内夹带下列物品:
(一)法律规定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
(二)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或者淫秽物品;
(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物品;
(四)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五)轻易腐烂的物品;
(六)各种活的动物;
(七)各种货币;
(八)不适合邮寄条件的物品;
(九)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邮件、设备的物品。
前款物品,符合邮电部特准交寄规定并确保安全的,可以收寄。
2. 《海内邮件处理规则》中相关条例也明确规定了邮电部准寄的邮件类型:
第十三条 书面通信;各种公文和印有“内部”字样的书籍、报纸、期刊、教材及各 种资料;各种事务性通知、稿件、提货单、请柬、征订单、协议、合同、 票据、邮票、入场券、照片、报表等应按信函收寄。
第十四条 寻常信函内不准夹寄非纸片性物品。
第二十条 信函、明信片、印刷品和盲人读物都可以作挂号函件收寄。
挂号信函内准 予附寄适于装在信封内寄递,不妨碍加盖日戳的轻小耐压的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中第五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如下:
第三十三条 禁止寄递或者在邮件内夹带下列物品:
(一)法律规定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
(二)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或者淫秽物品;
(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物品;
(四)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五)轻易腐烂的物品;
(六)各种活的动物;
(七)各种货币;
(八)不适合邮寄条件的物品;
(九)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邮件、设备的物品。
前款物品,符合邮电部特准交寄规定并确保安全的,可以收寄。
2. 《海内邮件处理规则》中相关条例也明确规定了邮电部准寄的邮件类型:
第十三条 书面通信;各种公文和印有“内部”字样的书籍、报纸、期刊、教材及各 种资料;各种事务性通知、稿件、提货单、请柬、征订单、协议、合同、 票据、邮票、入场券、照片、报表等应按信函收寄。
第十四条 寻常信函内不准夹寄非纸片性物品。
第二十条 信函、明信片、印刷品和盲人读物都可以作挂号函件收寄。
挂号信函内准 予附寄适于装在信封内寄递,不妨碍加盖日戳的轻小耐压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