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1-17作者:网友整理人气:
近日,南京市的一桩案子上热搜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
孟女士和严先生同在南京市溧水区的一家集贸市场做生意,两人都离过婚。2022年5月,两人确定恋爱关系一个月后,严先生花30万元买了一辆疾驰车送给孟女士,车辆登记在孟女士名下。随着交往的深入,两人矛盾不断最终分手。2022年11月,双方签署分手协议,约定疾驰车归孟女士所有。不过签完协议后,颜先生越想越气,又把疾驰车偷偷开回了家。为此,孟女士状告严先生,要求对方归还疾驰车,严先生也提起反诉,要求孟女士返还疾驰车。
5月23日,溧水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断孟女士将疾驰车返还给严先生。法院认为,经过调查,双方在签订分手协议后,孟女士曾手写便条,同意将疾驰车过户给严先生。
事件发生后引起了网友的广泛讨论:恋爱期间,恋人之间互赠的礼物在分手后该不该收回?
我们首先搞清晰赠予的含义。“送”就是主动自愿地把“礼物”送给对方,这在法律上叫赠与。对方接纳之后就享有该物品的所有权,可以随意处置。虽然送礼的一方反悔后可以索要,但对方可以拒绝。因为法律不支持送出去的礼物再收回的做法,这涉及到诚信问题。
本案为什么支持归还轿车呢?这与赠予的目的、财产珍贵程度有关系。司法实践中,这些情况一般不支持返还。实际上,基本上很少有人对此提出主张。
价值较小,不易保值的小礼物,比如鲜花、小宠物、服饰等;恋爱期间消费,比如吃饭、看电影、游玩。
还有一种情况法律认定属于赠与,分手时也不支持返还。
特别节日比如情人节发红包如“521” “1314”;在恋人生日或者其他有纪念意义的日子发的红包
从中可以看出,恋爱期间送的礼物大部分是收不回来的。
所以,恋爱要谨慎,送礼要小心。
不过凡事都有例外,在这种情况下,送出去的礼物是可以收回的。
以结婚为目的赠予的大额礼物,假如属于彩礼或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大额财物,可要求返还。父母赠予给对方的金银首饰、汽车等,因为同等于以结婚为条件赠予的彩礼,所以可以以此为由主张返还礼物。
这叫做“附条件的赠与”,收礼的人假如没有达到所附的条件,所收的礼物可以被要求返还。南京的孟女士将疾驰车返还给严先生,就是这个原因。即使她不写那个同意过户给严先生的便条,由于礼物非常珍贵,而且是以结婚为目的的,结果分手了,没有达到结婚这个条件,她也应该返还。
这个案件,也给人们提了个醒儿。在恋爱中,情人之间互赠礼物表达心意的时候,如何做到既能够增加感情,又不留后遗症地送礼物就成了大学问。于是就出现了送礼攻略。
对于金钱往来,为了以防万一,送礼转账不要是“520”、“521”、“1314”这样的特别数字,直接转整数。留言也不要表达赠予的含义。这样做,即使日后分手了,可以凭借转账记录要求返还。
在特别节日不要送特殊珍贵的礼物,比如女神节、情人节送礼物,就被视为赠与,该赠与假如没有附加条件,不得要回。当然为了应景,恋人很少在这样的日子不送礼物,但是要注重要么礼物不珍贵,要么附带条件。
恋人是因为感情才走到一起,因为有感情才用实物或者金钱表达。但是世事变迁,谁又说得准呢 ?一旦分手,清算各自付出,返还礼物,追讨金钱等狗血剧情在生活中比比皆是。
为了爱的纯粹,也为了减少没有必要的烦恼,恋人在恋爱期间还是多谈情说爱,少点铜臭交易吧。